东营市天然气储气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天然气储气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经东审批投资【2024】1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营市供气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东营市天然气储气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2133 ;东建招公字2024第31号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LNG储气库一座,建设4万立方米全容储罐、消防设施,储气能力2400万立方米;配套建设LNG装卸、气化、供气调压计量设施及配套管线设施等,供气能力10万立方米/小时;天然气净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日,项目占地约150亩。完善升级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打造市域“智慧燃气”平台,实现燃气管理全市联网运行;更新升级部分终端户物联网燃气计量、报警切断装置,实现数据物联共享,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计划投资:工程总承包(EPC)计划投资50225.1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9575.11万元,设计费650.00万元。
标段划分:工程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计划工期:570日历天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图纸会审、配合施工图预算评审、验收配合、技术交底及设计咨询、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及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竣工资料交付、配合专项验收、工程移交、设施调试运行、后期运行人员培训、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
④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⑤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压力管道设计,级别含公用管道GB1、工业管道GC1。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执业证书;
3.2.2 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C1、GB1类管道安装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含)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施工拟派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3 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程总承包(EPC)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2)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若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即可。
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3.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只需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栏目;
5.2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3 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营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东营市供气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路104号
联 系 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55361
8.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路336号光谷未来城57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546-8333557、8333958
8.3 监督单位: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建筑市场服务科
监督电话:0546-8358177
8.4.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0546-8388055
8.5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供气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路104号
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5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