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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减少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办事环节和材料,经中心研究决定:
一、自即日起,取消项目进场登记表及监督部门盖章环节,改为由招标人提供进场交易申请书承诺对项目进场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线上办理项目进场登记。
二、进场交易项目信息发布环节,行政监督部门通过系统进行审核的,上传的公告或公示扫描件无需监督部门盖章。招标人作为交易主体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公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负责。
具体进场交易流程可至网站“服务指南”-“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流程”进行详细查看。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