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新设立企业公章刻制项目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人: 东营市东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公共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区新设立企业公章刻制项目服务
编制时间:2021年8月30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15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企业开办负担,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东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新设立企业公章刻制采购项目。相关费用由东营区财政据实列支。本项目总预算金额264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东营区新设立企业公章刻制项目服务,预算金额330元/套,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费用据实结算。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需提供使用新型芯片章的四枚公章(一枚行政章、一枚财务章、一枚发票专用章及一枚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刻制服务。(2)印章刻制企业需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需协助东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办事企业提供免费的帮办服务。(3)印章刻制企业需1小时内制作完成并送至东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工作。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合同约定);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工作。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论证专家:/
采购人代表:/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1年9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东营市东营区公共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对东营区新设立企业公章刻制项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YQCG2021-90#)进行公开招标。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9月22日上午11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dyq8260152@163.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东营市东营区公共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地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96号3楼309室,联系电话:0546-8260152),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东营市东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方式: 13518660399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公共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96号3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46-8260152
发布人:东营市东营区公共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