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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结束][东营市·东营区][公开招标]2024年度东营区沿黄生态长廊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2024-10-11
阅读次数:
005002001 348a45b9-1b1b-43a5-9d86-61ab52a73115 2024/11/07 09:00 348a45b9-1b1b-43a5-9d86-61ab52a73115

2024年度东营区沿黄生态长廊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东营区沿黄生态长廊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0-370502-89-01-754621),招标人为东营龙居文旅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予以保障2024年度东营区沿黄生态长廊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度东营区沿黄生态长廊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2.2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2103

2.3 建设规模:对东营区龙居镇生态林场片区及镇域片区进行绿化提升,造林面积646.89亩;并配套建设防火道路、森林消防站、管护房等基础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个标段。

2.5 计划投资:总计划投资约24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42万元(含暂列金额200万元),勘测设计费计划投资28万元。

2.6 计划工期:224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勘察、测绘、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图纸会审、配合施工图预算评审、验收配合、技术交底及设计咨询、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项目管理及各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参与施工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自2024年1月份以来(含)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施工拟派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3参与设计的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3.6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个

2)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若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即可。

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3.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8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TPBidder)。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栏目;

5.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3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4年1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5楼开标室

6.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dysite/)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东营龙居文旅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兴龙路39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546-8111816   

8.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华泰国际金融中心B座13楼1322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9854611188

8.3监督单位:东营市东营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46-8231312  

8.4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0546-8388055

造价支持电话:巴先生:13789838975

9、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东营龙居文旅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兴龙路39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546-8111816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