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化工园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滨渤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口化工园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滨渤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东营市河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东营市河口区
规模:北起义三路与滨渤路交叉路口,向南止于滨渤路与河口区北外环西延交叉路口,全长约5.44公里。原路面进行铣刨,重新铺筑水稳、面层,完善安全设施,改造提升两侧雨排。
计划工期:85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标:滨渤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监理标:滨渤路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的监理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施工二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滨渤路改造提升工程中起止桩号为K0+000~K2+370,全长2.37km,计划投资15934473元。
施工二标段:滨渤路改造提升工程中起止桩号为K2+370~K5+422,全长3.052km。,计划投资19639626元。
监理标段:滨渤路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的监理服务工作,计划投资810000元。
注: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3.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具备以下任一条件的,也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投标人符合《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9〕14号文件规定的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情形。2.投标人符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文件中“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的规定。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状况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3 业绩要求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3.4 信誉要求
3.4.1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4.2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4.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4.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
具备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总工(1人)
具备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3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内或省外交通运输行业的人员、业绩应确保可在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3.6.4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查,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 业绩要求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4.3 信誉要求
4.3.1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3.2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3.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4.3.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4 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全国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服务平台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登记,或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5 其他要求
4.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5.3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内或省外交通运输行业的人员、业绩应确保可在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4.5.4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查,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6.3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网上开标大厅(http:// 60.214.233.37:81/BidOpening)或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dongying.gov.cn/)不见面开标栏目进入,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人: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义三路与兴园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46-3885569
招标代理人:金正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茂陵山二号路济南华置万象天地A-4地块8号楼517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546-8055118 15263867088
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
技术支持电话:0546-838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