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传统的纸质投标,电子投标的历时还很短,但线上线下的差异性,也让不少投标人踩到了“坑”?现在都不需要别人举报,一招“查重”就让围标串标变得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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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标情况下,多个厂商的投标工作是由主导围标行为的厂商完成的,这时候往往标书全部是这个厂商的员工撰写,甚至可能由某一个人直接拿几个公司的采购平台账号,上传投标文件进行投标,从而导致投标人IP地址重复、Mac地址重复。有些人知道IP地址重复这事,为避免IP地址重复,可能在公司里面投标后,再拿着笔记本在家里或酒店里上传另一个公司的标书,以为这就没问题了,其实这时候投标人Mac地址还是一样的,也是徒劳。
02
针对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中,有两个或多个供应商出现基本信息重复,如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公司地址等内容重复;两个或多个供应商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这个现在有很多第三方的数据公司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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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招投标情况下,招标采购人员为了担心很多有竞争力的公司进行投标报名,把招标公告时间定得特别短,这样留个潜在供应商报名时间短、投标文件准备时间短,排挤可能存在的竞争对手。注:公告时间在政府或国企单位,是有时限要求的,民企相对比较随意。
04
投标文件属性雷同。通过软件对比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属性,当不同公司的电子投标人作者、最后一次保存者、公司等内容雷同时,表示很有可能出自同一个之手,存在围标嫌疑。投标文件内容一致。通常表现为技术标中的相应内容、方案细节雷同,投标文件中的瑕疵雷同,比如错别字都完全一样。还有低级的雷同,比如A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写了B公司的名称、放了B公司资质文件等,典型地属于投标文件Copy造成,围标无疑。
05
在没有公开内部最高限价的时候,由投标人接近测算价或内部最高限价中标。最后中标人已接近最高限价的情况下中标,串标嫌疑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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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充分竞争,引入优质供应商,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标时,都会要求最低投标供应商数量。因此招标投标过程中,为了达到投标供应商数量的要求,有厂商就会拉一些“小伙伴”过来陪标。通常每个厂商的“小伙伴”是固定的,当投标多次后,就会发现,几个厂商在不同采购中经常性同时出现,而且中标人都是其中固定的一个(围标嫌疑很大),这种情况单看某一个采购项目,比较难发现,需要分析多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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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排挤部分供应商,与合作供应商提前沟通需求、方案,让截标时间靠近发标时间,让潜在竞争对手的方案编制时间极短,从而达到排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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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厂商投标几次中几次,中标率异常地高,假如这个厂商不是行业龙头,实力一般甚至较差时,串标嫌疑很大;还有同一供应商非低价中标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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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厂商以为当次投标很注意,不会发现问题,但其实不然。历史某次投标的IP地址或Mac地址重复,导致两者已经被关联上了,在新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即使很注意,投标过程中没有留有痕迹,但还是会出现问题,有围标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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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采购报价单项数多,投标过程中,在设定好一个投标厂商价格后,为省事,把另外围标伙伴的价格直接乘以一定的系数,这样会导致几个投标厂商的报价情况,呈规律性递减或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