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15日
三、开标日期:2026年2月12日
四、公示时间:2026年2月14日-2月24日,在公示期间,各投标人对本次招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可向有关监督部门以书面实名形式反映。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期满后第一拟中标候选人自动成为中标人。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候选人信息:
A包
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拟中标候选人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15980000.00 | 2026年5月1日之前将车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 响应 |
第二拟中标候选人 |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16400000.00 | 2026年5月1日之前将车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 响应 |
第三拟中标候选人 |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7732000.00 | 2026年5月1日之前将车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 响应 |
B包
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拟中标候选人 |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16400000.00 | 2026年5月1日之前将车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 响应 |
第二拟中标候选人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15980000.00 | 2026年5月1日之前将车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 响应 |
第三拟中标候选人 |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7732000.00 | 2026年5月1日之前将车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 响应 |
C包
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拟中标候选人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13980000.00 | 2026年5月1日之前将车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 响应 |
第二拟中标候选人 |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2026年5月1日之前将车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 响应 |
第三拟中标候选人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4540000.00 | 2026年5月1日之前将车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 响应 |
七、其他情况:C包: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资格评审未通过,废标。
八、评标情况:
1.专家组成: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7人组成,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经济专家5人。
2.评标时间:2026年2月12日09时00分
3.评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4.开标评标顺利且纪律严明。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
A包: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94.69)、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92.67)、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91.59)、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91.14)、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89.79)、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89.31)、济南宏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85.87)。
B包: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94.69)、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92.67)、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91.52)、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91.07)、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89.87)、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89.31)、济南宏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85.87)。
C包: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94.62)、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92.59)、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91.68)、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91.39)、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90.16)、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88.94)、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87.62)。
注:本项目按照A包、B包、C包的顺序进行评审,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2个分包,且A、B包只能中其中一个。A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作为B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十、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金额为以下各部分合计金额的20%。
中标金额0-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中标金额100-500万元部分,按1.1%计取;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部分,按0.5%计取;代理服务费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A包:25780元,B包:26200元,C包:23780元。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营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胶州路448号
联系方式:0546-8308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方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红河路219号
联系方式:0546-8327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0546-8327858
4、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东营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案管审理室
监督电话:0546-802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