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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国土资告字[2024]8号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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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广国土资告字[2024]8号

经广饶县人民政府批准,广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1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万元(人民币)


地块编号位置出让面积(㎡)规划用途出让年限规划条件起始价加价幅度保证金预付款备注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
2024-1号预备河以南、河辛路以东7923供热用地50年≥0.4≥40%≤15%296560236
2024-13号广顺路以南、西康沟以西2771工业用地50年≥0.9≥40%≤10%10452183
2024-16号潍高路以南、团结路以东、文安路以西5239物流仓储用地50年≥0.5≥35%≤15%197540157
2024-17号潍高路以南、团结路以东、文安路以西6564物流仓储用地50年≥0.5≥35%≤15%247550197
2024-40号S227河辛线以西、广明路以北2874工业用地50年≥0.5≥30%≤10%10752285
2024-48号孙武路以东、正安路以西、广码路以北4992居住用地70年1.4-1.6≤18%≥35%地上18层(限高56米),地下2层1453202911162
2024-50号G516沾青线以东、长深高速公路以西17916工业用地50年≥0.5≥30%≤10%63510127508
2024-55号广明路以南、S227河辛线以东、齐安路以西42234社会停车场用地50年≤0.1≤10%≤10%1931203871544
2024-56号广兴路以北、文安路以东25783工业用地50年≥0.5≥30%≤10%96210193769
2024-57号广泰路以南、齐安路以东23286工业用地50年≥0.9≥40%≤10%86910174695
2024-59号预备河以南、河辛路以东3000商业用地40年0.6-1.0≤60%≤15%54310109434
2024-60号广顺路以南、月河路以东2850工业用地50年≥0.6≥30%≤10%10752285
2024-61号大王镇永安路以西、恒丰北路以北63495工业用地50年≥0.9≥40%≤10%2248204501798
2024-63号大王镇胜利路以东、阳河以北5198工业用地50年≥0.5≥30%≤10%185537148
2024-64号大王镇规划泰山南路以东、花园路以西、王南路以北8165幼儿园用地50年0.55-0.7≤30%≥30%地上3层(限高16米)454591363
2024-65号阳河以南、大王镇胜利路以东17666工业用地50年≥0.8≥30%≤10%62610126500
2024-66号綦公路以南 齐安路以东20000工业用地50年≥1.0≥40%≤10%74610150596

注:1、起始价、成交价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其他条件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2、2024-1号地块地上附属物随同土地一并出让,起始价和成交价不包含地上附属物价款,竞得人需另外支付地上附属物价款14.336万元;

3、2024-13号地块地上附属物随同土地一并出让,起始价和成交价不包含地上附属物价款,竞得人需另外支付地上附属物价款22.168万元;

4、2024-63号地块地上附属物随同土地一并出让,起始价和成交价不包含地上附属物价款,竞得人需另外支付地上附属物价款3.214万元;

5、2024-63号地块实行“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80万元/亩,亩均税收≥60万元/亩,单位能耗执行国家或省能耗限额标准;各项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照重点控制区域执行,涉及总量控制的指标须满足总量控制需求。竞得人须在竞得“标准地”7个工作日内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手续;

6、2024-65号地块实行“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80万元/亩,亩均税收≥20万元/亩,单位能耗执行国家或省能耗限额标准;各项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照重点控制区域执行,涉及总量控制的指标须满足总量控制需求。竞得人须在竞得“标准地”7个工作日内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手续;

7、2024-66号地块实行“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80万元/亩,亩均税收≥20万元/亩,单位能耗执行国家或省能耗限额标准;各项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照重点控制区域执行,涉及总量控制的指标须满足总量控制需求。竞得人须在竞得“标准地”7个工作日内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手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存在下列行为的严禁参加竞买:

1、欠缴出让金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将自动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并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东营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款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3日9:00时至2024年7月3日16:00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款。缴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款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6:00时。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09:00时,截止时间为:

2024-1号地块:2024年7月5日09:00时;

2024-13号地块:2024年7月5日09:05时;

2024-16号地块:2024年7月5日09:10时;

2024-17号地块:2024年7月5日09:15时;

2024-40号地块:2024年7月5日09:20时;

2024-48号地块:2024年7月5日09:25时;

2024-50号地块:2024年7月5日09:30时;

2024-55号地块:2024年7月5日09:35时;

2024-56号地块:2024年7月5日09:40时;

2024-57号地块:2024年7月5日09:45时;

2024-59号地块:2024年7月5日09:50时;

2024-60号地块:2024年7月5日09:55时;

2024-61号地块:2024年7月5日10:00时;

2024-63号地块:2024年7月5日10:05时;

2024-64号地块:2024年7月5日10:10时;

2024-65号地块:2024年7月5日10:15时;

2024-66号地块:2024年7月5日10:2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网上交易有关要求等其他相关情况详见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2、申请人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有疑问向出让方提出,无异议参与挂牌。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广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咨询, 地址: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区17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46-6440396。

办理CA数字证书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60号,联系电话0546-8388180。

4、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由于不可抗力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网上交易时间的变更、交易数据被侵入删改等,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采取积极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5、东营市公共资源—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8.213.109

广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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